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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7-17     来源:县政府应急办     浏览次数:55

按照甘政应急发电〔2018〕5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,保障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要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。各乡(镇)、各单位要细化信息报送工作措施,强化各类信息报告的时效性,若发生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报告县委、县政府及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,并于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、县政府,对因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二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主动性。各乡(镇)、各单位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,要及时安排应急值班人员核实信息,对达到或可能达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标准的情况,要立即主动电话报告县委、县政府值班室,并及时上报书面信息。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,要靠前关注、主动跟踪,将事态进展情况随时报告。处置结束后,要及时报告事件及处置的全面情况。

三是切实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敏感性。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,随时掌握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、焦点、难点事件,对于敏感信息、预测预警信息、可能引起公众关注和媒体炒作的信息,要加强分析研判,必要时可不拘泥于分级标准的报送相关规定,速判、速决、速报,以避免给应急处置工作带来被动。

各乡(镇)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严格遵守“十不准”规定和信息报告各项具体规定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,全力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,不断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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